为贯彻好新修订《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相关工作要求,推进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5月16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提醒约谈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涌云主持。
会上,杨涌云副检察长通报了案件质效专项核查的情况,两位检察官分别就案件质效提升做了交流发言和表态发言,检察长高健就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集体谈话并提出四方面工作要求。
一是深化对“检察官是刑事案件质效的第一责任人”的认识和贯彻落实。要求检察官需要构建起从审查逮捕到出席法庭的整体诉讼思路,全面掌控案件证据框架和证明体系,把住案件质量关,提升办案效果。
二是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积极构建与检察权运行相适应的内部监督机制。聚焦解决办案程序不规范、不完备、不及时的问题,根据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办案流程的监控要点开展监督。
三是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执法司法能力,要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部门检察官联席会的作用,定期组织检察人员学习研讨新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形成常态化的检察业务学习交流机制。以正反典型案例为基础,打造办案质效“标尺”。
四是准确把握认识质量效果与考核的关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设置的基本价值追求。要了解《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修订变化,领会精神,把握主动,确保实现案件质量有效提升的目标。
县纪委县监委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办公室和院全体检察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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