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在实现业务、队伍建设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着力于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文化氛围,加大办公区域绿化、美化、亮化的建设,努力打造园林式工作环境。近日,双柏县12家单位被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2015年云南省“省级园林式单位”,该院荣膺其中。
近年来,双柏县检察院以创建生态园林单位为目标,加大绿化投资力度,坚持高标准、高水平的建设思路,采用规划式布局和自然式种植相接合的方法,突出庭院绿化特色,有机配置乔、灌、花、草及建筑。目前,绿化占地面积599.6平方米,绿地率31.58%。在绿化工作中,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立体布局、合理搭配,大格局、小景观、休闲走廊并重。整个庭院绿树成荫、花木繁茂,绿草茵茵,苗木修剪整齐美观,色彩层次四季变化分明,设施点缀适度,形成了“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良好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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