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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日期:2022/3/8 来源: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 点击:7829 评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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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统一政法各单位的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决定,对全县的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双柏、法治双柏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5.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县委提出建议。

  7.指导协调政法各单位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各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工作。

  8.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组织研究和统筹协调政法改革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深化政法改革。

  10.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管理县法学会。

  11.完成州委政法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维稳办、综治办、执法监督室、反邪教办、新闻信息办、政工办。管理双柏县法学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政法主责主业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持续深入实施“反制、筑墙、净土、攻心”四大工程,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有效防范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二是要扎实做好反邪防邪工作。严打严防邪教和各类非法宗教渗透破坏,健全宗教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常态化排查研判机制,加强寺庙等宗教场所规范管理,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切实守好政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事实、消除误解、辟驳谣言;积极开展政法领域意识形态斗争,强力开展舆情管制,严厉打击网上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四是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立足疫情常态化防控实际,完善落实政法机关疫情防控体系,严把外防输入关、应急准备关、宣传引导关,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2.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要全力做好敏感时段稳控工作。要紧盯重大敏感事件节点和敏感时段,严格落实安保维稳措施,加强对刑释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确保实现“五个严防”和“三个不发生”的目标,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二是纵深推进社会稳定风险排查化解。扎实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建立滚动工作台账,全面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将各类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初始、萌芽状态。三是扎实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深入推进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着力化解历史遗留积累的存量问题,管控增量问题,坚决遏制变量问题。加大重点疑难信访积案的盯办督办力度,全力争创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四是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排查化解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刑转命”,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

3.更加注重基础工作,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一是加快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坚持以网格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积极拓展综治中心运用,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信息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共享、工作协调联动,着力构建大综治格局。坚持示范带动,打造妥甸镇康和社区、大庄镇、大庄镇普岩社区、独田乡智慧小镇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示范点,着力打造具有双柏特色、可复制的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经验。二是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按照“雪亮工程”建设“三年规划”要求,整合各相关部门、系统的公共治安视频监控图像信息资源,实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图像资源联网共享,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积极创新探索综治物联网载体,加强重点区域管控措施建设,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创建,积极探索小区、楼宇、居家等智能控制系统联网应用,不断提升城乡社会技防水平。三是要织密基层网格管理网络。深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坚持“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在格上巡,事在格中办”。全面快速地完成网格内矛盾纠纷、社会稳定、事故预防、环境治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等信息核实采集、宣传、办理等业务,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

  4.压紧压实责任,打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攻坚战。一是对标任务清单。严格按照《双柏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试行)》紧扣11个方面88项重点内容、411项分解任务和7项负面清单,进一步凸显我县特色亮点,努力形成具有双柏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双柏模式。二是提升智能化水平。依托“雪亮工程”等基础建设,加快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智慧政法、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建设,深化智慧安防小区创建。不断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深化警民干群联系。认真贯彻落实《双柏县政法干部“六员四网”》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政法干警直接联系服务基层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县在职在编政法干部全覆盖结对联系1597个村民小组,争做社情民意“收集员”、法律法规“宣传员”、文明和谐“引导员”、矛盾纠纷“调解员”、风险隐患“排除员”、市域社会“治理员”,坚持每季度进村入户开展1次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着力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造良好干群关系,逐步形成稳定的联系纽带,努力做到与联系群众有活动、有交流、有互动、有话题,实现互动常态化、沟通零距离。

5.纵深推进平安建设,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依法严打突出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继续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全面落实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打防管控措施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突出抓好群众的反诈宣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狠抓堵源截流,做好吸毒人员收治工作,坚决打好新一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二是加快推进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物防、技防、人防建设,优化防控力量布局,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滚动排查整治,最大限度发现隐患、堵塞漏洞、防控风险,严防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三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按照常态化要求,抓好线索核查、依法办案、伞网深挖、涉案财物处置、专项整治、督导督办、建章立制、普法宣传、组织保障九个方面的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四是深化各领域平安创建。牢固树立平安共同体意识,充分发挥专门力量和群防群治作用,确保平安村(社区)创建100%全覆盖,自然村平安创建达100%以上。五是持续巩固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短板为突破点,扎实做好各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确保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继续保持在全省先进行列。

6.推进政法领域改革,提升政法工作服务保障大局能力水平。一是加快推进法治双柏建设。启动实施“八五”普法,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县。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诉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二是持续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深化协作配合机制建设,强化执法司法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健全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及配套衔接制度,进一步健全政法干警职业管理制度、依法履职保护机制。三是强化法律服务保障。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着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普及和运用,实现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到100%。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1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527,466.0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527,466.0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381,869.32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513,043.32元、公用经费13,426.00,净减少半供养人员(村社区调解主任)20人,相应减少补贴144,600.00元,增减相抵,净增381,869.32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27,466.03元。其中:本年收入3,527,466.0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527,466.0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增加381,869.32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是: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513,043.32元、公用经费13,426.00,半供养人员(村社区调解主任)净减20人,相应减少补贴144,600.00元。增减相抵,净增381,869.3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情况与上年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27,466.0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27,466.03元。其中:基本支出3,527,466.0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1,869.32元,增长12.14%,主要原因:2022年在职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513,043.32元、公用经费13,426.00,半供养人员(村社区调解主任)净减20人,减少补贴144,600.00元,增减相抵,净增381,869.32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县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项目支出无法编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

  2013101 行政运行:2,867,211.20元,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42,940.00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6,212.32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26,288.50元,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12,772.93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64,881.84元,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7,159.24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

  2022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527,466.03元(其中:基本支出3,527,466.03元,项目支出0元),其中:

  1.301工资福利支出3,153,926.03元。30101 基本工资:666,612.00元,30102 津贴补贴:1,063,200.00元,30103 奖金:662,751.00元,30107 绩效工资:39,264.00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6,212.32元,30109 职业年金缴费:79,784.20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869.43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4,881.84元,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192.00元,30113 住房公积金:177,159.24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31,300.00元。其中:30201 办公费:20,200.00元,30206 电费:4,800.00元,30207 邮电费14,000.00元,30211 差旅费:20,000.00元,30215 会议费:12,000.00元,30216 培训费:8,000.00元,30217 公务接待费:28,000.00元,30228 工会经费:28,000.00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30239 其他交通费用:135,600.00元,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240.00元,为:30302 退休费:42,240.00元。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与中央有中央政法专款配套事项,但年初上级未下达具体预算,待公开2022年部门决算时,一并公与中央配套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0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000.00元元,较上年85,000.00元增加3,000.00元,增长3.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情况与上年一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数及人次,情况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000.00元,较上年25,000.00元增加3,000.00元,增长3.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批次,较上年增加4批次,共计接待400人次,较上年增加43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工作量增加,上级部门检查指工作批次和人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县本级财力有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能保证基本支出,年初无力安排项目支出预算,重点项目支出需靠上级补助,故单位年初未编制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待年终根据上级财力补助和项目实施情况,再将预算绩效目标和完成情况一并在部门决算信息公开中公开。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9.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5,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086.00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机关运行成本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原值,下同)1,600,459.64元,其中,流动资产598,897.44元,固定资产985,762.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52.5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0,070.00元,流动资产减少57,617.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中共双柏县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32200121600111

  文章附件(点击下载):    双柏县政法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册2022030706210453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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