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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山深处的“执法示范单位”是如何练成的    
[ 作者:尹世全 日期:2018/11/24 来源:双柏县公安局 点击:23350 评论:0 ]

地处滇中腹地的云南省双柏县,山高坡陡,沟壑纵横,森林茂密,地广人稀,每平方公里仅38人,全县98%的面积都是山,由于山区面积大,工作条件艰苦,维稳任务极其繁重。如何提升素质,实现科技强警,打造精品案件,护一片热土,保一方平安,双柏县公安局闯出了一条向科技要警力的新路。

楚雄州“首家案管中心”亮相双柏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案件管理缺位、多头出口、质量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始终是公安改革的“瓶颈”。对此,双柏县公安局依托110报警服务平台、警综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按照“受案登记制、立案限时制、受立案全程监督制”的要求,科学运用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纠错、案件考评等监督手段,对受立案件实现全流程运转、全要素记载、全过程监控,进一步优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实行案件网上集中统一管理,案件办理全程监控流程化,在楚雄州率先建成“首家案管中心”。

案管中心的成立,是公安机关案件管理方式的创新,是信息化环境下执法办案机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对公安执法权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极大完善。把住案件进出口,实现全程监管,既确保有案必受、受案必核、立案必查、规范执法的改革目标,又能从源头上较好地解决了公安机关不作为、乱作为和弄虚作假、立案不实等问题,倒逼民警主动提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建成案管中心之后,凡是与案件有关的管理事务,均统一由中心受理和处理,包括接受群众报案、受理信访投诉、听取律师意见、提供司法救助、执法信息公开等,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完善警民之间的双向交流通道。通过案管中心专业化、常态化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保证执法全程规范化,有效解决了有案不受、该立不立、立案不查、违法立案等执法突出问题。

统一标准让执法办案更“阳光”

拓展执法监督的“深度”与“宽度”,依托“办案区、办公区”视频监控系统,完善远程监控督查机制,使办案区使用形成常态化。同时,依托执法记录仪采集系统投入使用,规范接处警、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记录仪实行全警佩戴、视频实时上传,让执法记录仪使用形成常态,变以往基层办案单位既是决定是否受立案的“裁判员”,又是办案执法的“运动员”,办案过程中有绝对权力,但缺少必要监督的状况。

在案件“入口环节”,案管中心与指挥中心、办案部门分工负责、互相协作、互相制约,在立案阶段,及时掌握、监督各办案部门的立案情况,确保办案单位及时、如实受理案件,对办案部门提请审核的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立案审核,制作台账,对证据材料进行跟踪审核监督。

在案件“中间环节”,实现案件网上集中统一管理、案件办理全程监控流程化,对办案进度、程序流程等环节的实体化控制、规范化管理、视频化监督,对每一起案件视频实行“自动刻录、自动截取、自动存储”的智能管理,对接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最大限度地减轻民警负担、强化流程控制,在审核案件时同步审查执法视频,对案卷材料和执法视频实行网上考评,对考评结果实行网上通报。

在案件“出口环节”,凡涉案财物实现“集中化、户籍化”管理,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以及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审核把关。 

苦练内功“全国执法示范单位”结硕果

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彰显公平正义,提高执法质量是关键。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该局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深化公安改革,不断提升刑事执法水平,使公安法制工作结出了累累硕果。

自2011年以来,该局执法质量工作连续三年位居全州第一名(其中:2012年全省网上案件考评位居第9名、被州公安局表彰为集体三等功;2013年全省执法质量考核排名第4名;2014年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被省厅命名为“执法示范单位”;2015年全州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第1名、抽考案件全部满分;)实现了零投诉案件、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未被检察机关发过检查建议书及纠正违法通知书、未被司法机关发过司法建议书的良好记录。2016年10月8日,因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绩突出,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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