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双柏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确保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强制执行措施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找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实现依法平等保护。
2019年,双柏某公司销售的两栋住房发生质量问题,16户住户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由双柏某公司退回房屋并赔偿损失。但双柏某公司拿不出近千万的赔偿款,主动与住户协商未果。其中13户住户遂向双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柏县人民法院对双柏某公司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冻结财产,但对于13户住户的800多万元赔偿金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远远不够。执行法官在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公司虽有资产,但却难以变现,执行进入了僵局。经执行局局务会议集体研究认为,住房是民生大事,要加大加快执行力度,让住户尽快拿到执行款,保障住户安全,同时双柏某公司执行后,将面临破产的困境。为保障百姓利益,保护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在执行过程中,双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找双方当事人商谈,不厌其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最终通过房屋置换、原有房屋加固完善、赔偿损失等方式让13件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完毕,13户住户的住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企业也可以维持正常运转。
双柏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中,始终坚持谦抑、审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对涉民生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规范、公正执行,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涉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安全住房保障一“执”在身边。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双柏县人民法院:赵德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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